法律的溯及力是關於法律是否具有溯及力的問題。即法律是否適用於生效前發生的事件和行為,適用則有溯及力,不適用則無溯及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二條* * *本法施行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行為,不認為是犯罪的,適用當時的法律;如果當時的法律認為是犯罪,依照本法總則第四章第八節的規定應當追訴的,應當依照當時的法律追究刑事責任。但是,本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處罰較輕的,適用本法。本法施行前,依照當時法律作出的生效判決繼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