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承包商應將項目施工文件的管理納入項目施工管理的各個環節及相關人員的職責。
3施工文件應隨工程進展按規定收集、整理和移交。勘察設計單位完成任務後,施工、監理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前,將其形成的有關工程檔案移交給建設單位。
4工程施工文件應分級管理,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的技術負責人應組織本單位工程施工文件的全過程管理。在施工過程中,工程施工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審查由專人負責,並按規定取得相應的崗位資格。
5本工程所有承包商應保證各自文件的真實、有效和完整,如有塗改、偽造、撤回或損壞、丟失施工文件,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