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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消防檢查不合格處以2萬罰款是合理的。

1,這個不合理,但是完全合法。

2.新修訂的消防法於2009年5月1日實施。新法規定,不同名稱的違法行為可以合並處罰。違法行為名稱見資料“/view/d 84 C4 f 61 caedd 3383 c 4d 3c b . html”。

3.妳的情況基本違反了《消防法》第六十條。如果違反這壹條,罰款5000萬到5萬元。其實違反壹條就可以罰款2萬。如果違反四條,2萬元罰款是合法的。

4.建議妳和消防部門溝通壹下,最低罰款可以是1000元(妳違反了兩個違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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