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諮詢服務網
法律諮詢
法律援助
法律講堂
法律常識
知識產權保護
知識產權
企業資訊
企業資訊查詢
中國稅務
電子稅務
當前位置:
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執行稅收協定時,什麽是常設機構?常設機構有什麽特點?
執行稅收協定時,什麽是常設機構?常設機構有什麽特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新加坡政府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及議定書解釋的通知》(國稅發[2010]75號)第五條第壹款,第壹款壹般定義常設機構壹詞。即常設機構是指相對固定的經營場所。通常,它具有以下特征:
(壹)營業場所實質存在。
(2)經營場所相對固定,在時間上具有壹定的永久性。
(3)全部或部分經營活動通過經營場所進行。
上一篇:
在芬蘭開公司需要什麽條件?
下一篇:
如何珍惜參加向兩會征集我的話和建議的機會?
相关文章
扣留他人身份證的法律處罰有哪些?
會計法規是政策信息嗎?
我國第壹部文化領域的法律
河北警官職業學院錄取率
有哪些類似於主播拍戲的節目?
結婚證的法律效力是什麽?
裕仁天皇在獄中度過了多少年?
copyright 2024
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