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3月31日,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以白名單的形式明確規定,豬、牛、羊、驢、兔、雞、鴨、鵝、鴿、鵪鶉都可以吃;以“黑名單”的形式明確規定禁止食用貓狗。自此,深圳成為中國大陸首個立法禁止養貓養狗的城市。
2.2020年4月14日,珠海市人大常委會就《珠海經濟特區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召開新聞發布會,其中珠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永玲對該條約明確表示:“雖然珠海的條例中沒有明文規定,但貓狗未列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無法取得檢疫查驗手續,因此禁止食用貓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