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後,壹方肇事逃逸的,逃逸方承擔事故全部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法》規定,駕駛人肇事逃逸未造成重大傷害的,處15日以下拘留,扣證,並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造成重大事故致人死亡、逃逸的,處3年至7年有期徒刑,吊銷駕駛證,終身禁止駕駛。脫逃致死的,處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壹)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機動車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三)造成交通事故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