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用人單位在規章制度中已經明確規定上班遲到早退要扣工資,並且規章制度已經向員工公開宣傳告知,那麽上班遲到早退扣錢是合法的。相反,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相關規章制度,或者沒有宣傳相關規章制度,沒有告知員工,那麽就不能以上班遲到早退為由扣工資,否則就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壹條在法定節假日、婚喪嫁娶和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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