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它反映了各方的真實意願。保函的內容應當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達,不得強迫、威脅或引誘、欺騙。
2.沒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保函的內容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不能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否則保函可能無效。
3.不侵犯他人利益。保證人只能處分自己有權處分的東西,不能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關於婚姻、收養和監護等身份關系的協議應受關於這種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管轄;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適用本部分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