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章真偽的鑒定;普通員工不會傻傻的刻假章,但是有時候員工會用公司已經作廢或者因故更改的公章。比如公司在使用公章的時候,不小心把公章掉了,碰掉了壹部分,但是員工之前偷過公章,他不知道那部分公章已經丟了。過壹段時間,當他使用盜用公章形成的文件時,我們可以申請鑒定公章的真偽。那麽這個時候員工就會敗訴。就看單位HR是否細心了。
3.文件形成順序的識別;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先蓋章還是先打字。如果是先打字再蓋章,那就有效了。如果是先蓋章再打字,那就在空白紙上蓋公章,再打字。鑒定後的證據會被蓋章為瑕疵證據,證據作用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