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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的喪葬習俗

蒙古喪病患者死後七小時不準動彈,以乞求“重生”。然後著手準備下葬。

吊唁,王公貴族死後,全民穿喪服哀悼。並請喇嘛誦經超度。富裕的平民死了3-7天,也作為道場,喇嘛在那裏念經。在葬禮上,屍體不應該從門裏擡出,而應該通過窗戶。

清朝以前,蒙古族有三種喪葬習俗:

1.野葬的習俗更久遠,就是壹個人死後,裝上壹輛樂樂車,任何壹頭牛在莽莽草原遊蕩,顛簸後掉在哪裏就埋在哪裏。

2.火葬多用於喇嘛。人死後用棉布包裹,撒上黃油或酒,焚燒。燃燒後,他們撿起骨頭並埋掉。比如活佛建白塔祭祀。

3.土葬土葬居多。早期,西拉木倫河以北沒有棺材。人死後蓋白布,頭朝北腳朝南仰面躺著,埋石頭當枕頭,不起墳。男人的屍體把右手放在頭下,中指放在耳朵上,左手放在膝蓋之間,雙腿微微彎曲;女屍則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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