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的規定,認購邀請書(俗稱問詢函)的接收人名單除應包括董事會決議公告後已提交意向書的投資者和公司前20名股東外, 而且還包括符合《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規定條件的三類詢價對象,即不少於20家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不少於65438+。 財務公司和個人公司也可以參與。
2.限售時間壹般為1年。有的會在1個月後上市。
3.發行對象: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開立a股股東賬戶的境內自然人、法人、證券投資基金等投資者。只要是大錢。參與定向增發的所有機構的公開信息壹般不公布,只公布配售成功的機構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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