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管理規定不同,單位或個體工商戶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雇主提供服務取得工資,不在增值稅征稅範圍內。如果勞動者提供勞務報酬,屬於增值稅征稅範圍,需要使用增值稅發票作為結算依據。工資壹般是按照公司的工資管理規定定期發放給員工的。
法律依據:
第三十四條企業實際發生的合理工資、薪金,準予扣除。第二款明確“工資薪金”是指企業在每個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就業或受雇的職工的全部現金和非現金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費以及其他與就業或受雇有關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