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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債務加盟?

法律解析:債的加入是指同時承擔債務,是指債務人不脫離合同關系,而是有第三人加入合同關系,與債務人共同承擔合同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條債權人可以將全部或者部分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壹)根據債權的性質不得轉讓;

(二)根據當事人的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法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貨幣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該款債權不可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轉讓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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