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債權債務終止:
(a)該債項已經履行。
(2)債務相互抵消;
(三)債務人依法提存標的物。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歸壹人所有;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終止的,合同的權利和義務隨之終止。
第五百七十五條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者全部債務的,債權債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但債務人在合理期限內拒絕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