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張三只是告訴李四打王五,他沒有說打什麽,怎麽打,打多少人,打到什麽程度,而且他事先也不知道李四準備怎麽打王五,那麽:
1,張三沒有故意殺死王五,只有故意傷害王五,並指使李四實施。實際上李四也實施了,所以張三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
2.李四可能涉嫌故意殺人,也可能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如果張三的假設前提不成立,需要具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