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千二百四十五條* * *飼養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由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不能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六條國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動物防疫。各級人民政府采取措施,支持單位和個人參與動物防疫宣傳教育、疫情報告、誌願服務和捐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