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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戶被司法機關或銀行凍結了怎麽辦?

法律分析:建議直接聯系司法機關確認,凍結存款的期限按照主管機關凍結存款通知書規定的期限辦理,壹般不超過六個月。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的,主管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法院在民事執行中采取的凍結措施應持續三個月,但在這種情況下,期限為六個月。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九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和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壹年,查封、扣押不動產和凍結其他財產權利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被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查封、扣押、凍結手續,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壹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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