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所稱非招標采購,是指競爭性談判、單壹來源采購和詢價采購。
法律依據:《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管理辦法》第三條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下列貨物、工程和服務之壹的,可以采用競爭性談判和單壹來源采購;購買商品時,也可以詢價購買:
(壹)在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內,不符合公開招標金額標準的貨物和服務;
(二)在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之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不符合公開招標金額標準的貨物和服務;
(三)符合公開招標金額標準,經批準采用非公開招標的貨物和服務;
(四)依照《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以外的政府采購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