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加強政府采購需求管理,是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提高政府采購效率和質量的重要保障。政府采購需求標準化是將采購方式要素與采購需求要素分離,重點對采購需求的商務、技術和服務要素進行標準化,為采購人制定采購需求提供參考。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成果導向改革的要求,積極研究制定通用產品需求標準和采購文件標準文本,切實加強政府采購來源和結果管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八條* * *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屬於中央預算內政府采購項目,由國務院確定並公布;屬於地方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機構確定並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