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立法機關:負責制定法律、法案和決定的機構,包括立法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國務院等。
3.司法機關:負責審理民事、刑事案件和其他法律事務的機關,包括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
4.財政部門:負責國家財政金融政策的制定、管理和執行,包括財政部和人民銀行。
5.軍事機關:負責國防和軍事事務,包括中央軍委和陸軍。
6.國土資源、環保、交通等領域部門:負責國家國土資源、環保、交通等政策的制定、管理和實施,包括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環保部、交通運輸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