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具體情況,如果第三方明知對方有家庭,卻故意幹擾正常的家庭情感關系,看似惡意,涉嫌破壞家庭穩定。但是,這樣的行為並不違法,而是違背情感倫理的道德問題。當然這個問題可能上升到法律層面,要看第三者介入的深度,或者後期共同生活的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條明知是軍人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強奸軍人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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