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的客體是指人們在科學、技術、文化等知識形態領域創造的精神產品,即知識產品。不是我們說的權利,而是權利所指向的對象是人類創新和智慧的結果,即特定的知識和信息。我國知識產權客體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1,作品;2.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3.商標;4.地理標誌;5.商業秘密;6.集成電路的布圖設計;7.植物新品種;8.法律規定的其他物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二十三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權利人對下列客體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壹)作品;(二)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商標;(四)地理標誌;(五)商業秘密;(六)集成電路的布圖設計;(七)植物新品種;(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