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實行不動產登記制度,規定房屋產權在法律上屬於房產證登記人,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協議和公證都不意味著房屋產權的轉移。只要沒有辦理過戶手續,房子在法律上仍歸原房主所有。國家實行不動產登記制度,規定房屋產權在法律上屬於房產證登記人,權益受法律保護。
《財產法》規定:
第十四條依法應當登記的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十七條房地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房地產物權的證明。房地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房地產登記簿壹致;記載不壹致的,除非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否則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