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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行為是治安處罰法的對象嗎?

法律分析:是的,公職人員實施違法行為後,應當以違法行為為依據進行判決。違反治安管理的,可以給予治安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條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十條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

(1)警告;

(二)罰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銷公安機關頒發的許可證。

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另申請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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