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統治階級的法律和道德是相互滲透的。忠、孝、節是中國封建王朝維護其階級統治的道德規範,在其立法中體現為“十惡”。在司法實踐中,甚至以儒家學說作為辦案依據,《春秋判案》壹書就是典型的例子之壹。
3.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服務於統治階級的整體利益。孟子在《離樓上》中說“法門不足以自”,需要其他手段的配合,其中法門是重要手段。
4.道德狀況制約著立法的發展。
5.道德對法律的實施起著重要的推動作用。
6.道德有助於填補法律調整的真空。
7.法律必須以道德為基礎。
8.法律是傳播道德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