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
第壹條為了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發展職業教育,提高勞動者素質,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根據教育法和勞動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各級各類職業學校教育和各種形式的職業培訓。國家機關實施的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專門培訓,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第三條職業教育是國民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就業的重要途徑。國家發展職業教育,推進職業教育改革,提高職業教育質量,建立和完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社會進步需要的職業教育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