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1.職工應當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者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頒發之日起12個月內,到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技能提升補貼。
2、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通過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網上查詢、與失業保險信息比對等方式進行審核。
3、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程序對申請進行審核後,應直接向申請人的個人銀行賬戶或社會保障卡發放。
技能提升補貼申請和審核的具體程序和操作辦法,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本著方便、快捷、安全、審慎的原則制定,並主動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