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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管理規定

法律分析:承租人轉租房屋的,應當征得出租人書面同意的規定;房屋租賃登記材料;明確房屋租賃登記記載的信息內容、違反本辦法的處罰等。出租房屋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七條。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證件的人,或者未按規定登記承租人身份證件名稱、種類、號碼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租賃房屋進行犯罪活動,未向公安機關報告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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