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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令審判是什麽意思?

法律分析:是指上級人民法院通過裁定指定下級人民法院對案件行使管轄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六條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人民法院根據規定認為移送的案件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不得自行移送。

第三十七條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轄權的,由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人民法院之間因管轄權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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