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接受相關誌願服務培訓。
(三)獲得從事誌願服務的必要條件和必要保障。
(四)優先考慮誌願者組織和其他誌願者提供的服務。
(五)對誌願服務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賦予的權利。
(七)可以申請註銷誌願者身份的輸液書。
義務(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共青團組織、誌願者組織的有關規定。
(二)每名註冊誌願者每年參加誌願服務的時間累計不少於20小時。
(三)履行誌願服務承諾,傳播誌願服務理念。
(四)自覺維護團組織、誌願者組織和誌願者的形象。
(五)自覺維護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
(六)自覺抵制作為誌願者的任何營利性活動或其他違背社會公德的活動(行為)。
(七)履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團組織、誌願者組織規定的其他義務。具體請參考《中國註冊誌願者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