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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廣場鞭刑的法律依據

法律分析:噪音嚴重影響周邊小區居民正常生活。噪音擾民的違法行為,如鞭笞、旋轉陀螺、在城市公園、廣場用高音喇叭跳廣場舞等,依法治理,還百姓“清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違反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給予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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