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處罰適用對象: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壹條為了維護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規範和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職責,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