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國的部門法,又稱法律部門,是指壹個國家按照壹定的原則和標準制定的同類法律法規的總稱。它是法律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是法律分類的壹種形式。
3.部門法所指的類似法律不包括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等國際法,僅指國內法。不包括已經失效的法律,它僅指現有的法律;也不包括將要頒布但尚未頒布的法律。它僅指已經頒布並生效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