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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歲孩子的證詞有法律效力嗎?

刑事訴訟中證人的條件如下:

(1)凡是了解案情,有作證能力的,都可以做證人。

(2)身心有缺陷或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為證人。

(3)證人只能是了解案件的當事人以外的人。

(4)證人是不可替代的。

(5)證人只能是自然人。

民事訴訟中證人的規則稍微寬松壹些。

六歲的孩子雖然年紀小,但如果能明辨是非,還是可以做見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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