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除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判處的以外,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犯罪時不滿18周歲的人和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死刑不適用於審判時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