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普法辦聯合下發《關於培訓農村“法律知識分子”工作規範》(以下簡稱《工作規範》)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每個行政村至少培訓3名“法律知識分子”,各地可根據當地農村分布和農村人口實際情況,設定培訓“法律知識分子”的數量目標,逐步實現村民小組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