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出國結婚,在中國是法律認可的。而且結婚證在國內是不能直接使用的,只有在我國駐該國使領館完成結婚登記後才能使用。即當事人之間的婚姻關系受我國相關法律保護。
法律客觀性: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 * *到壹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二十壹條,結婚條件適用當事人經常居住地法律;如果* * *沒有相同的經常居住地,則適用* * *國籍國的法律;壹方不具有相同國籍,在經常居住地或國籍國結婚的,適用結婚地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二十二條符合結婚地法律、壹方經常居住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的,結婚手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