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大陸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 * *到壹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
第二十壹條結婚條件適用當事人經常居住地法律。如果* * *沒有相同的經常居住地,則適用* * *國籍國的法律;壹方不具有相同國籍,在經常居住地或國籍國結婚的,適用結婚地法律。
第二十二條符合結婚地法律、壹方經常居住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的,結婚手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