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質法律行為,又稱實際法律行為,是指只有當事人意思表示壹致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如托管、自然人之間的借貸等行為;
2.可轉讓法律行為,又稱約定法律行為,是指當事人約定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實踐中,多為合同法律行為,如買賣、承包、租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