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責令停業整頓。
3.暫停或撤銷證券及期貨業務許可證。
4、撤銷任職資格或證券從業資格。
5.對個人進行罰款或沒收是非法的。
6.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罰款或者沒收違法所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九條行政處罰種類:
(壹)警告、通報批評;
(二)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和沒收非法財物;
(三)暫扣許可證、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的;
(四)限制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就業;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