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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權力的組織形式

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

中國憲法第二條規定:“中國人民和國家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憲法第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關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受人民代表大會監督。”這說明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的根本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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