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為加強人民幣管理,維護人民幣信譽,穩定金融秩序,中國人民銀行設立了人民幣發行銀行,並在其分支機構中設立分支銀行,負責保管人民幣發行資金。人民幣發行基金是指未進入流通領域,由紙幣廠支付,由中國人民銀行保管的人民幣。發行資金的撥付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
法律依據:NPC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的決定。第壹條修改為:“為了確立中國人民銀行的地位,明確其職責,保證國家貨幣政策的正確制定和執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銀行宏觀調控體系,維護金融穩定,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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