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
第三條本法所稱數據,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信息。數據處理,包括數據收集、存儲、使用、處理、傳輸、提供和披露。數據安全是指采取必要措施,確保數據處於有效保護和合法利用的狀態,並有能力保證持續的安全狀態。
第四條維護數據安全,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建立健全數據安全治理體系,提高數據安全保障能力。(2021於9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