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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簡介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源於9月成立的中原大學政法學院,1952。1953年4月,以中原大學政法學院為基礎,中山大學、廣西大學、湖南大學政法系合並組建中南政法學院。1958 4月,中南政法學院與中南財經學院、中南政法幹部學院、武漢大學法律系合並,組建湖北大學法律系。1977,演變為湖北財經大學法律系。1984 65438+2月,以湖北財經學院法律系為基礎,中南政法學院正式恢復。2000年5月,中南財經大學與中南政法學院合並組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以原中南政法學院為主體,與原中南財經大學法律系合並組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是老牌的“五院四系”之壹,是中國法學教育和研究的頂級機構之壹,是政法財深度融合的典型代表。在“2012教育部學科評估”中,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和吉林大學並列全國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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