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具有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實施前,取得學籍(考試成績)或相應資格的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者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高等學校非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高等學校是指大學、獨立學院和專科學校,包括高等職業學校和成人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