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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子司法鑒定機構是如何鑒定的?

法律分析:種子司法鑒定機構鑒定流程:1,受司法機關、仲裁機關委托;2.司法鑒定機構收到委托書後,應當對委托人委托的事項進行審查;3.鑒定機構受理案件後,應當指派具有社會專業司法鑒定資格的人員承擔鑒定工作;等壹下。種子司法鑒定過程中,票據樣本要保持完整,沒有證據無法證明誰的種子有問題。需要向鑒定機構提供當初購買的、完好的種子,如果種子在儲存過程中發黴變質,就失去了鑒定的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四十八條。農業、林業主管部門可以委托種子質量檢驗機構對種子質量進行檢驗。承擔種子質量檢驗的機構應當具備相應的檢驗條件和能力,並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種子質量檢驗機構應當配備種子檢驗員。種子檢驗員應當具有中專以上學歷,並具備相應的種子檢驗技術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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