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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機構所在地與仲裁地的區別。

法律分析:仲裁地法律是指雙方約定的仲裁地法律,仲裁機構所在地法律是指仲裁機構所在地法律。仲裁地是可變的、動態的;仲裁機構的位置是靜態的。如果法律允許異地仲裁,仲裁地的範圍大於仲裁機構的範圍,那麽仲裁機構和仲裁地不是同壹個地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四十七條規定,行為人基於重大誤解,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民事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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