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是壹部重要的國家法律,規定了預防、控制和消除我國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保障公眾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的制度、措施和法律責任。本法於1989年2月26日經NPC第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並於1989年9月26日生效。此後,經2004年8月28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壹次會議修訂,隨後在2013和2020兩個時間點進行了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