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海事行政處罰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及相關陸域內違反海事管理秩序行為的海事行政處罰。
第三條實施海事行政處罰應當遵循合法、公開、公正和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海事行政處罰由海事管理機構依法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