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受理時間與合同約定的受理時間發生沖突時,壹般以合同約定的受理時間為準。合同是雙方自願達成的法律文件,規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如果合同中明確約定了驗收時間,那麽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驗收是壹個行政程序,通常是為了監督和確保工程質量的合規性。雖然住建部的驗收也是有約束力的,但如有沖突,合同中約定的驗收時間更具法律效力。雙方應遵守合同,如有必要,可通過協商或其他法律手段解決沖突。